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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44,318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479,151股变更为292,934,833股,注册资本将由293,479,151元变更为292,934,833元。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23年8月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1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6,400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7,918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44,318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479,151股变更为292,934,833股,注册资本将由293,479,151元变更为292,934,833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7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对提案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上述登记材料在2023年8月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开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涌、吴敏

  联系电话:0716-8800323

  联系传真:0716-8800055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邮政编码:43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表决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多选也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2

  2、投票简称:五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3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8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7%)的董事田泽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2%)。

  持有本公司股份6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0%)的高级管理人员杨良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8%)。

  持有本公司股份254,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69%)的高级管理人员程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1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田泽云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事项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四、备查文件

  1、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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