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119,374.8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
2、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3日和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4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4亿元,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2份《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均为1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工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选矿;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8、股权结构: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被担保对象宏大工程资产负债率66.26%。
10、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宏大工程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涟邵建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32845535F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2008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测绘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涟邵建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被担保对象涟邵建工资产负债率83.45%。
10、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涟邵建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宏大工程提供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乙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上述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穗金融综字20230201第003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最高债权限额:1亿元整人民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8、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为涟邵建工提供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乙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上述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穗金融综字20230201第002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最高债权限额:1亿元整人民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8、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435,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119,374.8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就宏大工程、涟邵建工担保事项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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