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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明德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6,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68%:其中直接持股2,376,927,139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0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200,000,000股。上述合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质押股份比例,均考虑了明德控股通过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及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明德控股所持公司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被冻结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

  申请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同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3]958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现将《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顺丰同城18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451,403,783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顺丰同城在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顺丰同城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顺丰同城本次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事宜尚需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股份转登记业务,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其他相关境内外监管部门要求的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及其他相关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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