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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17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野纺织”)收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南阳中院”)送达的(2023)豫13破申39号《决定书》,南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南阳中院送达的(2023)豫13破申39号之一《决定书》,南阳中院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新野纺织预重整及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制作了申报指引材料。债权人可于债权申报网址下载。请各债权人根据申报指引材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3年7月17日)、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鼓励以“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申报,债权人可先通过下方网址申报债权,并在接到临时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南阳中院决定对新野纺织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南阳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行重整仍存在不确定性。

  如后续南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各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不需要重复申报。对于附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之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新野纺织的债权性质、债权数额以南阳中院在重整程序中裁定确认为准。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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