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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25%股份事项获得铁岭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岭新城”)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财经”)《关于协议转让铁岭新城25%股份取得铁岭市国资委批复的通知函》。铁岭财经于同日收到铁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铁岭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受让上市公司铁岭新城股份的批复》(铁国资〔2023〕77号),铁岭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铁岭财经向经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的受让方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铁岭新城总股本25%的A股股份,即206,197,823股,转让价格3.5337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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