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亿元。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于2023年4月12日向招商银行申请开具人民币5,000万元信用证,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近日,鑫铂光伏向招商银行申请开具人民币8,4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保证金3,400万元人民币,敞口部分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86,577.91万元,负债总额为23,972.57万元,净资产为62,605.3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214.21万元,利润总额1,353.45万元,净利润1,014.50万元(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87,935.79万元,负债总额为26,377.38万元,净资产为61,558.4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635.64万元,利润总额-1,802.29万元,净利润-1,046.9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鑫铂光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保证范围: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鑫铂光伏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铂光伏的生产经营需要。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资产负债率为27.69%,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95%;公司实际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95%。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为95,494.2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0.58%,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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