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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修改对照表(2023年7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2023年7月)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3-30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

  10. 会议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8月4日发布会议提示公告,提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3.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 特别提示

  (1)提案9.00、提案10.00及提案11.00需要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9.00、提案10.00及提案1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提案,其中非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4人、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3人、监事的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股东大会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为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生效是提案2.00和提案3.00生效的前提,即,提案1.00表决通过是提案2.00和提案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同时,《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规则》依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提案1.00且提案3.00生效是提案4.00和提案5.00生效的前提,即,提案1.00且提案3.00表决通过是提案4.00和提案5.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3)《关于子公司与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联系人:景晶

  电话:(028)6323 1548

  传真:(028)6323 1549

  邮政编码:610021

  4. 注意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5”,投票简称为“双马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表一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表一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表一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注:上述提案1.00-8.00,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提案9.00-11.00,请填写选举票数。

  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请加盖骑缝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3-27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0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该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渭华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健先生,2004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家灏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已参与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的审计费用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核查了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华永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德勤华永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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