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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0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进展,是否能够在承诺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内完全解决,是否存在到期无法解决同业竞争的风险及公司应对措施,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对昕华夏能源的关联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是否违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期出具的关于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对《落实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获得同意注册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7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签订合同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海外钻井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合同15个,合同金额约人民币0.5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93.14%;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昆仑致远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中曼铠撒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合计签订成套钻机及其配件销售、租赁合同43个(不含销售给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0.1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55.88%;

  以上合计签订合同58个,合同金额合计约0.7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93.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新签合同98个,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30.85亿元,较2022年全年签订合同总金额增长6.93%。

  

  风险提示:

  1、上述钻井项目合同金额会因为甲方指令、施工井型的不同会有上下浮动,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

  2、上述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2023-2025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各年度的影响程度将视工程具体施工进度以及设备交货期而确定。

  3、上述海外钻井项目合同及部分设备销售合同是以美元、卢布、卢比计价和支付,随着外汇汇率的波动,对合同收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4、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可能对合同的执行产生影响。

  5、公司签订合同情况按照季度进行披露,因业主的招投标、开标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各季度分布不均,因此公司每个季度签订合同数量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阶段性的大幅波动,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7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工程香港”)

  ● 本次拟为中曼工程香港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融资金额2.50亿人民币,回购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及其他配套交易文件项下的应付未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工程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565.7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工程香港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下属CIMC LIBRA LIMITED(以下称“中集租赁下属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中曼工程香港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集租赁下属公司融资2.50亿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6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次拟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20层ACDGH单元

  3、注册资本:148,137.69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朱志强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限上门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5、与公司关系:中曼工程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曼工程香港资产总额72,232.93万元,负债总额70,363.33万元,净资产1,869.6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988.33万元,净利润459.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曼工程香港资产总额99,184.44万元,负债总额93,698.48万元,净资产5,485.96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136.83万元,净利润49.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租方: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2、出租方:CIMC LIBRA LIMITED

  3、租赁物:石油开采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

  4、融资金额:2.50亿人民币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期限:36个月

  五、回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回购担保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方:CIMC LIBRA LIMITED

  3、回购担保范围:主合同及其他配套交易文件项下的应付未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5、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6、跨境回购担保登记:回购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债和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完成回购担保合同在有关部门的登记手续。

  六、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9,539.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5%,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7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重庆岚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岚海”)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重庆岚海所持股份通过协议转让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重庆岚海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岚海于2023年7月20日和2023年7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3,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重庆岚海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重庆岚海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计划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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