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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0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1-3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1、2、3、4、7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5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2、6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且议案5、6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联股东对议案4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7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01114

  传真:021-34792517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203181

  电子邮箱:dm@kingnet.com

  联系人:骞军法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7”,投票简称为“恺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7月20日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恺英网络:002517)股票,现场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单位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股数: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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