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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庆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袁庆涛先生、张丽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前述人员将与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袁庆涛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张丽霞女士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鞠建宏先生、周健华女士、邓少民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志刚先生、周健军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志刚先生、周健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袁庆涛先生、张丽霞女士(简历见附件)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袁庆涛先生、张丽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的其他情形。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鞠建宏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鞠建宏先生1995年7月至 1997年4月期间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电气工程师,1997年4月至1998年7月任McLaren/Hart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orp.上海代表处电气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1年 1月期间就读于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分校,2001年1月至2009年6月历任Fairchild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美国仙童半导体有限公司)产品定义工程师、技术市场经理、信号链产品事业部亚洲区总监、全球模拟开关产品线总 监,2009 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康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健华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周健华女士1996年7月至1998年11月期间任南通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人事专员,1998年12月至2001年8月期间在美国生活,2001年9月至2006年5月期间就读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立大学,2006 年7月至2009年 6月任 Fairchild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美国仙童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级应用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康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运营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邓少民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科技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邓少民先生1994年4月至1998年6月任Hong Kong Satori Company Ltd.产品支持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期间任Toshiba Electronics Asia, Ltd.资深产品支持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期间任Memec(Asia Pacific)Ltd.产品市场经理,2004年1月至2009年6月历任Fairchild Semiconductor Hong Kong Limited 亚太区市场部经理、高级经理,2009年6月至 2010年6月任CADEKA MICROCIRCUITS(HONGKONG)LIMITED 销售总监,2010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市场部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2、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志刚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本科学历,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方志刚先生1988年7月至1996年11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上海审计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1996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年 11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原上海长城生化制药厂)财务总监,2003年3月至2011年6月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助理。202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健军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和计算机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周健军先生1998年9月至2006年11月历任 Qualcomm Inc.(美国高通公司)高级主任工程师、经理,2007年1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微纳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庆涛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学历。袁庆涛先生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武汉光华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版图设计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艾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版图设计工程师,2013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版图设计经理、人事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张丽霞女士,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张丽霞女士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山珀针纺织品(上海)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10年10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生产管理助理、生产计划工程师、内审部、成本中心经理。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7日

  至2023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

  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

  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3 年8月2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五)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

  电子邮箱:stock@dioo.com

  传真:021-62116889

  联系电话:021-67285079

  联系人:王建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鞠建宏先生、周健华女士、邓少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鞠建宏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周健华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选举邓少民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方志刚先生、周健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两位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选举方志刚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选举周健军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1和2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针对议案1和2,独立董事周健军先生、方志刚先生均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康春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

  康春雪女士,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康春雪女士2011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行政助理、人事行政助理、董事长助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康春雪女士通过上海芯溪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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