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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6版)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8版)

  

  (上接C6版)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3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3,730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183,27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79.11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7月2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1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20日(T-3日)

  注1:可比公司的市值、股票收盘价、扣非前/后EPS、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以人民币计量;

  注2:汇率采用202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中国银行公布外汇牌价:1新台币=0.2318人民币,1美元=7.1466人民币,1欧元=8.0879人民币;

  注3: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截止2023年7月20日的最新总股本;

  注4:市盈率、市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5:英飞凌的财务年度为2022年的10月1日起至2022年的9月30日结束。

  本次发行价格为52.00元/股,对应的本次发行后发行人2022年度归母净资产市净率为2.1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期平均市净率;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4.7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期平均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发行人(1347.HK)于7月20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收盘价25.55元/股(港币),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775.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6%,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71,589.7031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0,387.5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387.5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6,31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4,077.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20,387.5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2.00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2.00元/股和40,775.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2,120,300.00万元,扣除约28,755.32万元(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091,544.6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3年7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7月25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3年7月26日(T+1日)在《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和缴款金额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年7月24日(T-1日)公告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3年7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2.0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2,120,300.00万元。

  依据《实施细则》,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60,00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分别为815.50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7月31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合计1,149,100.00万元,共获配18,756.50万股,获配金额合计975,338.00万元。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2023年7月18日(T-5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3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20,3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136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3,730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6,183,2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2.00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3年7月27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下转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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