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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伟良、金浪、徐向纮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其中陈科文先生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问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俞志霞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提交的 《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提请日,股东华统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87,046,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其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2、特别提示

  以上1-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新增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以上提案2、3、6、7、10、13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以上提案1-13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及2023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2、3、4、6、7、8、10、13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提案2-8、10、12-13项需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8月2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股份证券部。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5、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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