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韩国新万金开发厅批准公司 在韩建设前驱体项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百科技”)于近日收到韩国政府新万金开发厅签发的《2023年度第6次新万金国家产业园入驻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意公司在韩国新万金国家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硫酸盐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加快,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领域获得快速增长的全球性市场机遇。同时,自美国《通胀削减法案》(以下简称“《IRA法案》”)出台以来,韩国作为与美国签订FTA的国家和主要向欧美地区提供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的出口国之一,其新能源产业链的发展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根据全球化战略布局方案,公司已率先在韩国完成正极材料、前驱体和循环回收等一体化布局,在韩国建成2万吨/年正极材料和0.6万吨/年前驱体产能。基于海外客户对公司正极材料和前驱体产品的需求,公司在韩国积极开展扩产计划,规划建设新增年产能8万吨正极材料项目(含三元正极和磷酸盐正极)和年产能8万吨前驱体项目。公司韩国基地生产的产品符合《IRA法案》中关于合格关键矿物相关要求,出口欧美市场可享受关税政策,有助于加速导入北美、日韩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下游客户。

  本《通知》的签发,将为公司韩国产能扩建计划提供适宜的生产用地,加快全球化战略布局进程,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综合竞争优势。

  三、 风险提示

  本项目后续的建设及运营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项目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时如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