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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50.0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9人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2023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4、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5、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3年6月8日

  2、授予数量:450.00万份

  3、授予人数:9人

  4、行权价格:80.00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2023年7月24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50.00万份

  2、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426、1000000427、1000000428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7月24日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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