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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7月2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1年,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以其工业用房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流动资金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交通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仍由山东中关村以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号的9栋工业用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面积为15,249.27平方米)为此笔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经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鲁信源(房估)第20230602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3年6月2日的评估价值为9,458.80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4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7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

  向交通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1年,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以其工业用房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流动资金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交通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仍由山东中关村以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号的9栋工业用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面积为15,249.27平方米)为此笔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经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鲁信源(房估)第20230602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3年6月2日的评估价值为9,458.80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065949524E

  住  所:威海市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以下为山东华素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11,532,497.56元

  负债总额:243,978,363.67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43,978,363.67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367,554,133.89元

  营业收入:412,759,615.75元

  利润总额:85,153,084.17元

  净 利 润:74,736,335.24元

  资产负债率:39.9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2022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山东华素截至2023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23,727,499.13元

  负债总额:232,708,528.85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32,708,528.85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391,018,970.28元

  营业收入:123,308,411.09元

  利润总额:27,605,689.87元

  净 利 润:23,464,836.39元

  资产负债率:37.31%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经营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北京华素持有山东华素100%股权。

  4、山东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96%和24.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山东华素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山东华素《反担保书》;

  5、鲁信源(房估)第20230602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7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8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074)。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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