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协助开展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的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以下简称“本次复审”)应诉工作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获悉本次复审的初裁结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背景及情况介绍
2020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原审调查,该次原审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共12个月,原审调查强制应诉的两家轮胎企业分别为公司子公司LLIT(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玲珑”)及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原审调查终裁结果:泰国玲珑原审单独税率为21.09%;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14.59%;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原审税率为17.06%。
2022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第一轮行政复审调查,本次复审调查期为2021年1月6日-2022年6月30日,强制应诉的两家轮胎企业分别为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及森麒麟(泰国公司)。复审的初裁结果: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6.16%;森麒麟(泰国公司)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1.24%;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复审初裁税率为4.52%,其中公司子公司泰国玲珑适用4.52%的复审初裁税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玲珑仍在执行21.09%的原审税率。
本次复审初裁中泰国玲珑的税率降至4.52%,为本案中反倾销税降幅最高的企业,降幅达16.57%,将对泰国玲珑营运能力和订单获取有较大提升。
因本次复审目前处于终裁调查阶段,预计终裁结果将于2024年一季度公布,具体执行的反倾销税率需待终裁结果公布后进行调整,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复审终裁结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