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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5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427%,其中:30,327,000股为IPO前取得,80,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12,162,800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曹庆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50%,其中:5,400,000股为IPO前取得,2,160,000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61,784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曹庆香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30,892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数量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上述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11月13日。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近日收到熊永飞先生及曹庆香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熊永飞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80,000股,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12,162,800股;曹庆香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①上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

  ②熊永飞、曹庆香为一致行动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熊永飞和实际控制人、董事曹庆香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5)如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进行减持(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的收益将无偿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熊永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熊永飞先生、曹庆香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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