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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83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徐海忠先生持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淄博易科汇华信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三号”)持有公司股份30,9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厦门易科汇华信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一号”)持有公司股份6,462,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前述徐海忠先生与厦门易科汇华信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淄博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旋木”)、易科汇华信一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70,181,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徐海忠先生、易科汇华信三号、易科汇华信一号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218,5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3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徐海忠先生、易科汇华信三号、易科汇华信一号的通知,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徐海忠、易科汇华信三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5,609,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1.公司总股本因“冠宇转债”转股增加至1,121,856,546股,上表中比例系按当前总股本1,121,856,546股为基数计算;2.易科汇华信一号暂未开始实施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易科汇华信三号存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自主决定,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承诺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8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优化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资本结构,加快推进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动力及储能业务发展,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1日、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员工持股平台及外部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如有)以1.7403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浙江冠宇进行增资,各方合计增资金额不超过118,000.00万元,最终增资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均确认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的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权限内与其他各方协商确定投资相关的具体事宜及后续协议的签订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增资进展情况

  近日,浙江冠宇已与相关投资者签署增资相关文件,并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各方合计出资115,530.00万元,认购浙江冠宇新增注册资本66,385.1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冠宇注册资本由110,322.94万元增加至176,708.04万元,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及浙江冠宇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708.04(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明

  成立时间:2021年03月29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兴路1888号9幢1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金洲路666号)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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