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交易基本概况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为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下属公司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江投资”)所持有上海申阳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阳滨江”)75%的股权及相关债权。2023年5月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 2023-018)、《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临 2023-029)。

  挂牌期间征集到一位意向受让方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浦滨江集团”)。近日,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公司与杨浦滨江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

  企业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311-313室

  注册资本:5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智能化科技、物联网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财务咨询,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杨浦滨江集团总资产为108.53亿元、净资产为58.84亿元;2022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1.02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杨浦滨江集团总资产为127.95亿元、净资产为63.52亿元;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0.75亿元,净利润为-0.13亿元。

  此外,杨浦滨江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杨浦区国资委。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转让方):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产权交易总价格: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72054.106152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亿贰仟零伍拾肆万壹仟零陆拾壹元伍角贰分】。

  其中:股权部分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41950.897821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亿壹仟玖佰伍拾万零捌仟玖佰柒拾捌元贰角壹分】,债权部分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30103.208331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亿零壹佰零叁万贰仟零捌拾叁元叁角壹分】。

  3、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21616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陆佰壹拾陆万元整】,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50438.106152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亿零肆佰叁拾捌万壹仟零陆拾壹元伍角贰分】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基准日后的债权及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3年1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6、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风险提示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加快资金回笼,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且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办理后续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