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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于2023年3月3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并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由于《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小额贷款业务的沟通和清理工作尚需一段时间,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7月17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公司于近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中止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公司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申请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所需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交所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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