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5,817.03万元及诉讼费、保全费等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Synermor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Synermore”)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其赔偿缔约费用损失5,817.03万元,并由公司承担本次诉讼的诉讼费、保全费等。鉴于本次诉讼中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Synermore Company Limited
被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赔偿缔约费用损失5,817.03万元。
2、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诉讼费、保全费等。
(三)事实与理由
由于公司收购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已终止,原告认为公司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应向其赔偿缔约费用损失5,817.03万元及由公司承担本次诉讼的诉讼费、保全费等。
(四)当前进展
公司已收到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由原告出具的起诉状等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中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并已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将主动积极应对本次诉讼,依法主张公司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前期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认为Synermore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应向公司赔偿15,000万元及公司因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前期重大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该案件分别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6月5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宣判。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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