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 发行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951-8887899
电子邮箱:nxyxnydb@chalco.com.cn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翟云飞、罗峰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2061
电子邮箱:project_yxnyecm@citics.com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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