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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关于变更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温桂生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吴义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温桂生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苏女士和吴义铭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温桂生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吴义铭先生简历

  吴义铭先生,金融学硕士,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具有12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验。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迦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固安信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星湖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东方网络资产购买、星湖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东方网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迦南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文发常年财务顾问、广新集团收购财务顾问等项目。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的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鼎泰1号”)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牧鑫鼎泰1号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牧鑫鼎泰1号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牧鑫鼎泰1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变动累计达到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SC015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楼5809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杰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121206851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牧鑫鼎泰1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041号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均以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股本为基数计算,故变动前持股比例已考虑因可转债转股稀释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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