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的通知,获悉关于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创控股”)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武汉中院刑事审判庭于2023年6月19日将该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同日依法立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武汉中院作出的已生效的 (2021)鄂01 刑初207号、(2022)鄂01刑初21号刑事判决书判令“二十、在案扣押、冻结的已完成权属确定工作的款项依法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查封、扣押的已完成权属确定工作的房产、车辆、股权、股票、烟、酒、茶等财物变价后依法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其他在案扣押、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股票、房产、车辆待权属确定后,依法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赃款除前述已追缴的财产外,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迫缴不足以清偿集资参与人损失的,责令继续退赔并按比例分别发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产清单附后、集资参与人损 失清单详见审计报告);”附涉案财产清单载明:“6.冻结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兴民智通股票共计12884.8万股”。另查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于2020年8月26日司法冻结了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子账户号码:0800383027)所持有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184.8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5.132%(证券简称:兴民智通;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武汉中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拟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对上述3184.8万股冻结股票进行变价处置。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裁定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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