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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己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1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1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060,461.7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19,152.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741,308.84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景业智能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景业智能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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