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传动”、“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7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3.44倍。本次发行价格35.4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06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87倍,超出幅度约为17.17%,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3.44倍,超出幅度约为46.7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和国泰君安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威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09.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114号)。
本次发行数量为1,809.6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2.44元/股(含52.4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2.29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290万股(含29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6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9,8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971,050万股的1.003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4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90.4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7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7月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8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8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中信建投证券包销。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7月21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价格35.4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8.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7.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威力传动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3年7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3.44倍。
截至2023年7月2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25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中国高速传动”T-4日股票收盘价及2022年扣非前/后EPS均以人民币计量,收盘价汇率采用2023年7月25日(T-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汇率中间价。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威力传动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客户开发新供应商需要的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因此下游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而是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情况下,风电减速器企业向风机制造商客户批量供货前需经历2-3年的验证周期。
通过长期的行业深耕和积累,公司与下游知名风机制造商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根据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度国内市场风电新增吊装容量前5大企业(合计市场份额约75%)均与发行人建立了业务合作并进展到批量供货阶段;前10大企业中的9家(合计市场份额约93%)已与发行人建立了业务合作,其中8家(合计市场份额约91%)已进展到批量供货阶段。公司部分代表性客户如下:
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的合作情况稳定,荣获金风科技2020年度优秀交付奖和21号工程突出供应商、东方风电2020年度最佳交付奖、中车风电2020年度供应商质量案例发布优秀奖和2022年优秀合作奖等奖项荣誉,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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