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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宝忠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4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宝忠煤矿(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为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167处煤矿进入规划升级改造核准程序名单批复(黑煤整治办发【2020】7号)的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临2020-031号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9日,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取得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煤炭【2021】125号);2021年5月17日,取得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黑煤安监监二【2021】76号);2021年5月31日,取得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煤规划发【2021】72号);2021年11月14日宝泰隆矿业宝忠煤矿正式开工建设。

  2023年6月中旬,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已完成矿井建设、设备安装和安全设施工程,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因此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改扩建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七宝煤呈【2023】19号);经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对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现场核实,确认矿井已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于2023年7月17日向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改扩建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茄煤安呈【2023】168号);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于2023年7月19日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七煤管发【2023】61号)。2023年7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同意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改扩建项目联合试运转,期限自2023年7月30日至2024年1月30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所属八座煤矿已建成并联合试运转的煤矿有两座,合计产能60万吨/年。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原煤自供能力,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披露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项目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5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5号公告。

  2023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42号公告;2023年7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44号;2023年7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47号;2023年7月27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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