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9:00在公司展厅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提名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陈黎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董事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提名陈彬先生、张洁女士、童水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陆大明先生、谭建荣先生、刘裕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及董事会对陆大明先生、谭建荣先生、刘裕龙先生任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关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所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毅,男,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浙江大学成长型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高级经济师。1984年10月至2000年3月,历任长兴诺力机械厂供销科长、厂长;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担任长兴诺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浙江诺力机械有限公司、诺力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丁毅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72,567,6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1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毛英,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9月起先后在浙江新光源集团有限公司、长兴诺力机械厂任职;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担任长兴诺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3月2015年11月,担任浙江诺力机械有限公司、诺力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毛英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5,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丁毅先生之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丁晟,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今在诺力股份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董事长。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担任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丁晟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4,006,6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丁毅先生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钟锁铭,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11月至今,在长兴诺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诺力机械有限公司、诺力股份历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钟锁铭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1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黎升,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5年5月开始在诺力股份工作,历任车间技术人员,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生产厂长;2013-2017年外派马来西亚,任诺力马来西亚公司董事,负责公司筹建及日常运营;2017-2019年任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生产管理;2019年7月-2020年1月外派越南,任泰瑞工业有限公司法人,完成越南公司筹建工作。2020年至2020年12任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外派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黎升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彬,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12年11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3月至2021年7月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至今,担任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洁,女,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8月至2003年3月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任职;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在中国机械工业学会物流工程分会任副秘书长;2007年5月至今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任职,历任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现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童水光,男,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0年3月至1985年9月,担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3年12月,担任清华大学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教授、副院长; 2020年12月至今在科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童水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公司展厅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吴望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股东提名的监事,一名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郑文明先生、包毓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望婴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郑文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2000年至今在诺力股份工作,历任技术部总监,质量部总监,售后服务部部长、研发中心乘驾式电动事业部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二部副部长、监事。
2、包毓祥,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9年5月至2004年7月,在金华市浪洋机械有限公司,担任质检科副科长、车间主任等职;2004年8月至2021年9月,在诺力股份先后担任车间主任、生产厂长。2021年9月至今外派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制造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望婴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望婴,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在浙江昶和(绍兴)有限公司工作,任生管科助理;2004年3月至今一直在诺力股份工作,历任生产部助理,信息部经理,工业工程部经理,计划部经理,生产中心副总监,总经理助理,信息化管理部部长。现担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信息化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展厅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4日
至2023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7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贾国华 金婉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修改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同意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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