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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 提供抵质押和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3.7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公司现拟将部分资产抵质押给威海市商业银行,以获得其资金支持。本次拟将公司持有的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100%股权、部分机器设备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石岛龙云路469号1号楼、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坐落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凤凰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工业用地以及地上建筑物大观区凤凰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院内3#成品库、4#成品库、生产技术研发综合楼、空压机房、煤气站、配电房、配料车间、大观区环城西路8号(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1#厂抵(质)押给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上述担保的融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性业务;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19,948,07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帅

  住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保证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年20日,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保证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年20日,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年20日,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机器设备抵押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5年07年27日,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持有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5年07年27日,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六)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年20日,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抵质押和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和更好地支持相关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申请融资,抵质押和保证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抵质押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抵质押和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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