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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2021-06)。

  为更好实现激励目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修订内容

  (一)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修订前:

  1.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

  (2)激励对象死亡时(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解除限售);

  (3)激励对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

  (4)激励对象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司辞退时。

  2.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其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3.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价的孰低:

  (1)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

  (2)激励对象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

  (3)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范围时;

  (4)激励对象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或因触犯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被辞退时(董事会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追回其已解除限售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收益)。

  4.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若退休后公司继续返聘且返聘岗位仍属激励范围内的,可按照返聘岗位解锁相应数量的限制性股票。如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由董事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修订后:

  1.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激励对象死亡时(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解除限售);

  (2)激励对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

  (3)激励对象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司辞退时。

  2.激励对象因组织原因发生工作调动,且需要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结合个人年度贡献,按激励对象在相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比例(相应年度任职月份/12),将对应权益纳入解锁考核体系,并按既定程序实施考核。剩余部分不再兑现,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因组织原因发生工作调动的情形如下。

  (1)组织调动至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其他成员单位;

  (2)组织调动至长安汽车参股企业或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战略合作企业。

  上述修订前第2、3、4、5条内容不变,顺序向后顺延。

  (二)修订后实施要求

  前述已完成回购注销的不再追溯,尚未履行注销程序的可适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5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艳女士、石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罗艳女士,1974年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现任人力资源部共享服务中心江北分中心高级主管。曾任公司三工厂232车间维修电工、工程测量工、劳动技术定额员、计划员,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处员工福利室室主任、薪酬福利管理三室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部人力资源处薪酬绩效室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共享服务中心江北分中心高级主管。截至目前,罗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股。

  石胜伟先生,1971年生,大学本科,政工师。现任纪检部监督处纪检干事。曾任公司131车间组和机加工工人,发动机分公司机加一课机修钳工,四工厂综合管理处党群工作室宣传干事、室主任,江北发动机厂综合管理处党群工作室室主任,纪检监察部纪检处纪检监察干事,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办公室经理。截至目前,石胜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截至目前,罗艳女士、石胜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4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全球研发中心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 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978,3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865,980,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6.704%。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83,126,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4.495%;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1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2,854,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2.209%。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2,340,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6.84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9,374,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6.053%;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965,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790%。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上述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6名和非职工监事2名,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董事会换届尚缺一名董事,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晓慧、徐亦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5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朱华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议案四  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汤谷良先生(召集人)、张博先生、曹兴权先生。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张影先生(召集人)、汤谷良先生、丁玮先生。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王俊先生(召集人)、张博先生、李克强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汤谷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五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聘任王俊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谭本宏先生、叶沛先生、陈伟先生、李名才先生、杨大勇先生、彭陶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张德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张晓宇先生、王孝飞先生、王辉先生、张法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将公司党委副书记袁明学先生、公司纪委书记蒲星川先生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张德勇先生、黎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王俊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修订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部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朱华荣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1965年3月出生,重庆人,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部副部长、汽车制造厂总工程师、公司总裁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科技委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研究院院长,副总裁、党委书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截至目前,朱华荣先生持有本公司500,864股。

  朱华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俊先生,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主任,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72年出生,四川人,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销售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公司总裁助理兼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商用车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副总裁、两化融合管理者代表、工会主席,长安汽车大学校长。截至目前,王俊先生持有本公司364,000股。

  袁明学先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长安学习中心总经理。1968年出生,重庆人,高级工程师,硕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质量部部长,发动机制造厂厂长,南京长安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部长、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截至目前,袁明学先生持有本公司364,000股。

  蒲星川先生,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71年出生,重庆人,正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西南兵工局办公室主任,西南兵器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西南兵器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截至目前,蒲星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谭本宏先生,执行副总裁,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CEO。1975年出生,重庆人,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规划研究所所长、汽车工程研究总院副院长、北京研究院院长,公司市场部部长、品牌公关部部长、产品策划部部长,研究总院院长、党委书记,公司新闻发言人,造型设计院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谭本宏先生持有本公司353,080股。

  张德勇先生,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1975年出生,四川人,高级会计师,会计专业硕士(MPAcc),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长江电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挂职),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张德勇先生持有本公司353,080股。

  叶沛先生,执行副总裁、乘用车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欧尚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副主任。1975年出生,山东人,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京长安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总裁助理兼商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轿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副总裁兼乘用车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乘用车运营执行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截至目前,叶沛先生持有本公司353,080股。

  陈伟先生,执行副总裁、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首席合规官、乘用车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欧尚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72年出生,四川人,政工师,大学本科,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制造厂厂长,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人事副总裁、纪委书记,公司制造物流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北京长安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副总裁、安全生产总监、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截至目前,陈伟先生持有本公司353,080股。

  李名才先生,执行副总裁、两化融合管理者代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化部副主任(挂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1981年出生,湖北人,硕士,2005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海外事业发展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政府事务总监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兼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李名才先生持有本公司353,080股。

  杨大勇先生,执行副总裁,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1974年出生,山东人,大学本科,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商用车事业管理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商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品牌公关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公司新闻发言人,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杨大勇先生持有本公司252,200股。

  彭陶先生,执行副总裁、轻型车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1978年出生,重庆人,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产品策划部常务副部长、常务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乘用车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彭陶先生持有本公司248,612股。

  张晓宇先生,副总裁、科协主席、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长安前瞻技术研究院总经理、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1979年出生,江西人,正高级工程师,工程博士,200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工程研究总院英国研发中心总经理,动力研究院副院长,动力研究院总经理,产品开发二部总经理。截至目前,张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248,612股。

  王孝飞先生,副总裁、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副主任。1982年出生,四川人,工程师,大学本科,200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乘用车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产品营销总监,公司产品策划部副总经理,欧尚汽车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王孝飞先生持有本公司171,990股。

  王辉先生,副总裁、东南亚事业部总经理、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副主任。1981年出生,湖北人,工程师,大学本科,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公司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持有本公司171,990股。

  张法涛先生,副总裁、公司安全生产总监、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副主任。1982年出生,山东人,大学本科,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科技及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科协常务副主席,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长安学习中心人才管理部总监。截至目前,张法涛先生持有本公司248,612股。

  黎军女士,董事会秘书。1969年出生,重庆人,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截至目前,黎军女士持有本公司248,612股。

  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

  办公电话:023-67594008

  传真:023-67870261

  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5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文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如下:

  文洪先生,1966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地区部副主任、高级专务。曾任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保定同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文洪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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