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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2,307,992,100.71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071,287,709.33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428,897.23元(不含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其进行置换。

  综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14日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72,716,606.56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7月14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28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股东整体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晶澳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2,716,60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2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相关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7月1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28号)。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全资孙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晶澳”)及控股孙公司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晶澳”)、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

  包头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27亿元直接向包头晶澳提供借款,以便包头晶澳实施该募投项目。

  2、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项目

  曲靖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233,448.46万元对子公司晶澳太阳能进行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对曲靖晶澳进行增资,以便曲靖晶澳实施该募投项目。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晶澳太阳能100%股权,晶澳太阳能仍持有曲靖晶澳100%股权。

  3、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扬州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15亿元直接向扬州晶澳提供借款,以便扬州晶澳实施该募投项目。

  三、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情况

  1、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注册资本金:1,223,580.708340万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宁晋县晶龙大街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767,702.52万元,总负债1,007,220.69万元,净资产1,760,481.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4,408.54万元,净利润306,834.5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2、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会敏

  注册资本金:78,000万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2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79,390.09万元,总负债251,852.33万元,净资产127,537.7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013.02万元,净利润28,489.04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

  3、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玉红

  注册资本金:1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大道以北、哨溪路以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229.88万元,总负债4,603.59万元,净资产626.2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840.5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

  4、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亚菲

  注册资本金:283,185.9675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建华路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92,060.72万元,总负债229,977.11万元,净资产662,083.6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2,081.54万元,净利润47,070.23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

  四、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晶澳太阳能、包头晶澳、曲靖晶澳、扬州晶澳已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晶澳太阳能、包头晶澳、曲靖晶澳、扬州晶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全资孙公司曲靖晶澳及控股孙公司包头晶澳、扬州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晶澳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晶澳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晶澳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项目主办人进行备案。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2、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每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同时抄送项目主办人备案。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晶澳科技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晶澳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晶澳科技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晶澳科技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131,455股,发行价格21.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99,999,991.5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8,236,66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7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382,624股,发行价格6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85.2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679,230.6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2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725.53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98.14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99,875.00万元(已于2023年7月26日完成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01.13万元,合计余额人民币102,376.13万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084.41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783.5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20,000.00万元(已于2023年7月26日完成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32.81万元,合计余额人民币122,132.81万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71,287,709.3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8,897.23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部分不含税发行费用,置换金额合计2,072,716,606.56元。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已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补充流动资金2,399,363,425.97元投入预计用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剩余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484,6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年7月2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亿元,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亿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2亿元,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使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LPR利率3.55%估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2.2365亿元。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7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改善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70,000.00 万元对晶澳太阳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晶澳太阳能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3,580.708340万元增加至1,893,580.708340万元。

  2、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注册资本金:1,223,580.708340万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宁晋县晶龙大街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767,702.52万元,总负债1,007,220.69万元,净资产1,760,481.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4,408.54万元,净利润306,834.5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后,晶澳太阳能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3,580.70834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893,580.708340万元。

  四、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进行增资,可以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促进子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2亿元。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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