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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境外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暨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证券代码:605186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金名称:Europe Medical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金额: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HK Healthy Fortune Co.,Limited(以下简称:HK Healthy)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0万欧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一)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二)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况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HK Healthy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与美元基金管理公司Highlight Capital GP I Company Limited重点聚焦医药领域及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院、医疗器械和生物制药等行业)的主体进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Highlight Capital GP I Company Limited有着丰富境外投资经验及完善的投研体系,挖掘全球生物医药投资机会,历史投资项目包括Zentalis、XRAD、PharmDAC、Bluewind等,曾被国际知名评级机构Preqin评选为“Top 10 Most Consistent Top Performing Private Equity Fund Managers”和“Top 10 Performing Private Equity Funds by Net IRR”。

  本基金以开曼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HK Healthy作为一般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500万欧元,Highlight Capital GP I Company Limited作为本基金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双方于2023年7月27日签署了相关协议。

  (二)审议决策情况

  本次参与本基金的投资金额为500万欧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Europe Medical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

  2、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3、成立时间:2023年1月

  4、企业性质: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5、基金认缴规模:500万欧元

  6、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7、出资形式:以现金方式

  8、投资领域:医药领域及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院、医疗器械和生物制药等行业)的主体。

  9、登记备案情况:普通合伙人已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要求将向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登记处备案登记了证书,并取得了有限合伙登记证书。本基金为境外基金,不涉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事宜。

  

  (二)认缴出资结构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Highlight Capital GP I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企业性质:获豁免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Seq Medical Limited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及其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其他说明: Highlight Capital GP I Company Limited的关联主体宁波弘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弘晖”) 为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的宁波保税区海德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海德拉”) 的有限合伙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海德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0.75%,宁波弘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0.74%。

  四、协议主要内容

  1、经营管理

  除非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另行约定,基金的管理应由普通合伙人独家享有(不论直接或通过其正式指定的代理人行事)。普通合伙人应享有对基金业务及事务的全部控制权。

  2、投资业务

  (1)投资范围

  对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且主营业务属于医药领域及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院、医疗器械和生物制药等行业)的主体进行股权投资;基金不得在开曼群岛与公众开展任何业务,而在开曼群岛以外从事经营基金的必要业务除外。

  (2) 管理费

  有限合伙人应付的年度管理费费率:每年应为有限合伙人截至管理费计算之日仍投资于尚未退出的被投资企业(且尚未完全被核销或基金并未中断对其所有管理活动)的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但普通合伙人可以选择免除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管理费。

  3、收益分配

  来自于或与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最初应当在参与该投资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用于该投资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此方式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按照此种方式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应当进一步按照如下方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a) 资本回报:100%分配给该合伙人,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该合伙人依据协议约定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已等同于该合伙人合计的出资额(包括出资中作为基金费用和管理费的部分);

  (b) 任何剩余的投资收益应当按照80%给该等合伙人和20%给普通合伙人作为其个人财产供其使用享受的方式分配。

  4、转让有限合伙人的权益

  有限合伙人不得出售、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于基金中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包括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或出让给享有基金利润及分配权益的受让人(如果该受让人尚未成为替代有限合伙人),除非普通合伙人依其全权自主判断决定书面同意有关转让。

  5、存续期

  基金可于交割日后的五周年日(“终止日”)终止,普通合伙人根据其自主决定权可决定延期,最长可为三个连续的一年。

  6、基金的终止

  有限合伙人应有权在发生更换行为或者核心人物事件的情况下终止本基金。基金终止后,基金须按照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序清算。普通合伙人应作为清算人根据本协议处理基金的停业清理事务,若普通合伙人未能担当清算人,则有限合伙人应委托一名清算人。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号召,本基金拟投资标的深耕于境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医疗健康行业,相关项目运作未来可能与公司海外相关业务产生联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国际产业布局,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

  (一)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二)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严格风险管控,以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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