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7月26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10.50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72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期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10元/份变为13.0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3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310.5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4,733.68万股的2.02%
(三)首次授予人数:372人
(四)首次行权价格(调整后):13.00元/股
(五)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七)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
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考核期内公司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家家悦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429、1000000430、100000043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7月26日。
4、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如下表所示:
四、激励对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完全一致。
五、本次授予登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3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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