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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7日(周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诸葛国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为188,30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59.4843%。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2名,代表股份2,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0.000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88,30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59.483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2,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0.000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8,30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63%,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娜律师、马宁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5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药品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主要适用于治疗伴随或预期出现酸中毒的等渗性脱水,补充细胞外液的丢失。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主要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截止目前,我公司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为国内第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为国内第12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未来生产和销售情况可能受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5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截至2023年5月31日,“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901.91万元。

  2、“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余额8,000万元,剩余8,000万元以利息及理财收入补齐),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进度计算方式为:累计已投入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即16,000.00万元)。

  3、“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该事项已通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支付进度,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及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阶段,该项目是基于近年发展迅猛的兽药市场,在公司新进军的动保业务板块的机遇背景下的公司战略布局。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近年来国内市场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多变,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及研发方向。当前,兽药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监管力度增大,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对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制造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按照公司品种规划和布局,对项目具体技术方案实施、生产线布局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等进行了审慎研究及多次论证,对项目的实施工期进行调整:车间的设备采购安装分两个阶段进行,包括液体罐区的建设;同时按照国家环保监管新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环保设备的采购及配套环保设施的施工。整体预计2024年12月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更好的维护固定权益,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对“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4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7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4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7月2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裁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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