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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修订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详情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1-6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上述7-14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除对照表所列条款,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其中,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数字(除注册资本、股本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和部分日期外)修改为相应的中文形式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 月28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1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电子材料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同意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3、关联董事蔡勇先生、余凯之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账号:20012101040053912)并签订监管协议;同意公司采取无息借款的方式,向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500.00万元(含)的募投项目实施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晋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 8月14日14: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4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等8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电子材料方式送达,并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本次调整额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同意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6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号),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87,541股,本次发行总计募集资金599,999,987.1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2,993,071.5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大信验字[2023]第29-00005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数据已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调整。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括“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性,其实施主体均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或“标的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将采取无息借款的方式向华锡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500.00万元(含)的募投项目实施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安排

  (一)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将从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华锡矿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次借款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按募集资金相关要求管理上述资金。

  (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华锡矿业已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华锡矿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银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以募集资金借款划款金额为准。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锡矿业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7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晋菲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梁晋菲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梁晋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9层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真号码:(0771)4821093

  电子邮箱:hxyszqb@china-tin.com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梁晋菲女士简历

  梁晋菲,女,29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西北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员、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二科副主办科员、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管,现任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8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4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4日

  至2023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11:30,14:30—16:30。

  (四) 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五)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 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201

  联系人: 梁晋菲

  3、公司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 9层。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07-2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4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各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二、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确保完成2023年下半年经营计划,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授信单位协商确定)。各银行具体新增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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