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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 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刘冰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一案,深圳市公安局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告知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最大限度追回公司损失,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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