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6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分期增资方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3-063)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64)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审核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批复,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发行价格为30.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4,999,9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1,075,896.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募投资项目之“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725.06万元及其利息(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和芯星通增资,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分期增资方式进行,本次增资金额为5,000万元,全部计入和芯星通资本公积。该等资金到位后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本次增资前后,和芯星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33,479.2371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A3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6900942M
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主营业务:研发高性能卫星定位与多元融合核心算法、高集成度芯片
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和芯星通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分期增资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通拨付募集资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步向和芯星通增资,增资款项将存放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只能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及和芯星通、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增资5,000万元,增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15%,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分期增资方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通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注册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发行价格为30.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4,999,9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1,075,896.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3、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投资决策与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2、 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3、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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