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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润”)的银行综合授信和流动资金贷款分别新增20,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总额度31,000万元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1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锐博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申请借款5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对科锐博润的可用担保额度为5,300万元;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对科锐博润可用担保额度为4,800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甲方(保证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债务人: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500万元,期限自2023年7月31日始至2024年7月31日止。

  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与上述期限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为准。

  2、保证担保的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5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19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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