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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合计82,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64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恒普公司以其选煤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恒普公司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恒普公司投资建设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为入选原煤12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6,500万元。扣除项目资本金5,775万元后,项目资金缺口为10,725万元。为了满足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恒普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1,000万元,贷款期限60个月,宽限期9个月,贷款利率为LPR5Y+10BP。根据银行授信条件,恒普公司请求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恒普公司以其选煤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7)。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恒普公司11,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解决恒普公司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恒普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恒普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87,520.89万元,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90%,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有股权比例为10%。截止2023年6月30日,恒普公司资产总额189,546.63万元,负债总额127,965.90万元,净资产61,580.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1%(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恒普公司融资进展情况,依法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恒普公司11,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60个月,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同时恒普公司以选煤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为恒普公司11,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60个月,宽限期9个月,贷款利率为LPR5Y+10BP,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同时恒普公司以其选煤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盘江股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盘江股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恒普公司11,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7%。截止目前,经审批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34.20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2.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3%。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4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公司”)主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属于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集团”)控制下的企业,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松河公司将其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委托给公司管理,并按照公允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托管期限为三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松河公司与公司同属于贵州能源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松河公司主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公司持有松河公司3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持有松河公司55%股权。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充分发挥公司煤矿管理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2020年8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松河公司签订了《托管协议》,将松河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委托给公司管理,并按照公允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协议期限三年。由于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松河公司续签《托管协议》,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由于松河公司与公司同属于贵州能源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受托管理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1.基本情况

  松河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本137,750万元,法定代表人鲁书林,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松河彝族乡,主要经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松河公司所属松河煤矿井田面积32.655  km2,可采储量3.3亿吨,其中主焦煤占87.5%,生产能力240万吨/年,配备一座240万吨/年选煤厂。

  2.股权结构

  

  3.经营情况

  2022年,松河公司生产原煤170.09万吨,销售精煤56.24万吨、混煤63.94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148,535.66万元,利润总额33,696.09万元。

  4.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松河公司资产总额248,767万元,负债总额203,316万元,净资产45,451万元,资产负债率81.73%。

  三、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管理范围

  (1)安全环保管理。指导、协助开展矿山安全及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环保工作等。

  (2)生产经营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生产、经营、销售、物资采购以及矿井建设等。

  (3)资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松河公司及松河煤矿采矿权,房产、车辆、土地、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4)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的配备、考核等。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托管的其他事项。

  2.托管期限

  期限为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托管费用

  以商品煤产量10元/吨(含税)为基数提取,考核指标为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两个指标。当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都完成考核指标,基数按提高10%提取。当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都未完成考核指标,基数按降低10%提取。当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指标只完成一项,按基数提取,如利润总额超额完成考核指标,按超额部分的10%增提管理费;如利润总额未完成考核指标,按未完成部分的5%在管理费中扣减,扣完为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避免松河公司与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充分发挥公司在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7),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受托管理松河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有利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利益;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托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盘江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盘江股份本次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3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3-038)。

  会议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6,2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6,200万元,用于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二、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满足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会议同意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30.3亿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23年,贷款利率为LPR5Y-155BP),并以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一期项目的电费收费权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3-039)。

  为了满足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11,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60个月,宽限期9个月,贷款利率为LPR5Y+10BP,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同时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其选煤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3-040)。

  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充分发挥公司煤矿管理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会议同意公司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并按照公允定价的原则由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托管期限为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关于公司放弃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3-041)。

  经综合考虑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整体投资规模、投资风险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会议同意公司放弃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的商业机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流程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会议同意公司撤销煤质管理部,并将其业务划入公司运销部管理。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3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

  ● 增资金额:6,200万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30,610万元。为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按照不低于20%的项目资本金要求,公司拟向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增加投资6,200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7)。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概况

  (一)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3月

  3.注册资本:8,7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余建波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3月31日,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资产总额34,101.41万元,负债总额24,851.96万元,净资产9,249.4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投资项目情况

  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在贵州省能源局完成备案,已完成安评和环评报告备案、35kV集电线路可研报告(施工图)、路径协议、用地预审等手续办理和土地流转框架协议的签订以及乡村土地流转的对接等工作。

  三、增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根据《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增资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二)增资金额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6,200万元认缴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2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注册资本为1.49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增资用途

  主要用于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逆变系统、输变电系统建设及其他项目相关前期工作费用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9%。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100%股权。

  2.本次增加投资用于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项目顺利开展,促进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相结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4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放弃下述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放弃商业机会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征询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组建贵州能源集团战略决策部署,贵州能源集团拟安排所属企业在水矿鑫晟煤化工厂址区域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为有序推动下一步工作,贵州能源集团拟安排所属企业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动前期工作,并及时将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的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选择。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项目投资风险等因素,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二、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

  2.项目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

  3.建设范围及规模: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为135亿元(最终以各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算编制为准),主要包括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匡算投资57.7亿元;20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匡算投资44.67亿元;配套800万吨/年铁路专用线项目,匡算投资5.54亿元(含在燃煤发电项目和煤焦化项目),660MW新能源项目(300MW光伏、360MW风电),匡算投资32.7亿元。

  三、放弃商业机会的原因

  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总投资约135亿元,项目整体投资规模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29%。且公司现有新光燃煤发电、普定燃煤发电以及新能源等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总投资合计约150亿元,资金需求较大。若公司继续投资建设该项目,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风险、投资风险较大。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时向公司告知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的商业机会,已实际履行承诺函中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放弃该商业机会,有利于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如公司放弃本次商业机会,贵州能源集团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将安排其所属其他企业进行实施,并将按照原盘江煤电集团2021年6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要求,避免和解决该同业竞争问题。

  五、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7),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及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放弃该商业机会,有利于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盘江股份本次放弃商业机会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盘江股份放弃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商业机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4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30.3亿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23年,贷款利率为LPR5Y-155BP),是为了满足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一期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11,000万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60个月,宽限期9个月,贷款利率为LPR5Y+10BP)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解决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选煤厂建设,提高产品价值和经济效益;同时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有利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在煤矿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公司放弃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时向公司提供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水城区煤-焦-化-电循环经济基地项目商业机会,不存在违反承诺及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放弃该商业机会,有利于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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