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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立食品”)的股东上海厚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旭”)持有公司股份 39,93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上述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上海厚旭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上海厚旭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厚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办理完成受让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7月31日)起36个月内,二者以较晚者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海厚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厚旭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有关减持进展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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