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矿业”)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退居二线、离岗待退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对前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1,720股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退居二线、离岗待退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2人,本次回购注销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1,7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79.50万股调整为1,236.328万股,其中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激励对象由137人调整为132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不变。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就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1,720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3年8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海南矿业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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