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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 (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我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8月1日起,我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人可按照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申购(包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我司上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实行的费率优惠政策以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我司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30-6677

  网址:www.dfa66.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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