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占用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新币、港币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开展业务。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内控审计部将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1日(星期二)至8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ovoge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瑞强
董事会秘书:王其锋
财务总监:施加山
独立董事:王春飞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1日(星期二)至8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novoge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诺禾致源证券办公室
电话:010-82837801-889
邮箱:ir@novo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7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2,374.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769,625.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614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7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46,170,038.4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466,781,961.6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1年3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3月17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40,012.4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兴园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及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
公司代码:688315 公司简称:诺禾致源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并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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