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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股数量为20,060,1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42%,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60,180股,并于202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4,844,533股变更为174,904,7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8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0,060,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8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74,904,713股。2023年2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721,620股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74,904,713股变更为175,626,33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5,626,333股。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060,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2%。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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