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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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长华化学
(二)股票代码:30151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4,017.8204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505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公司所在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3年7月18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5.58倍。
截至2023年7月18日(T-4日),业务与公司相近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7月18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异常值(沈阳化工、奥克股份、航锦科技、一诺威等负值或极值)。
本次发行价格25.75元/股对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4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5.5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46.19倍,仍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发行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联系人:顾倩
电话:0512-35003559
传真:0512-3500352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及电话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保荐代表人:陈勇、尹鹏
电话:0512-6293 8558
传真:0512-6293 850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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