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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194422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2.794422万元。

  ●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提供。

  ● 有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因采购豆粕业务需要,于2023年2月14日启用龙口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香驰粮油公司”)赊销额度,至2023年7月31日,春雪养殖对于香驰粮油公司赊销余额为11.194422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了最高额担保。公司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春雪养殖与龙口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膨化大豆、豆粕等赊销产品买卖合同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龙口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的担保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膨化大豆、豆粕等赊销产品买卖合同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违约金及香驰粮油公司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保证责任期间: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日常生产物资赊销采购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于被担保公司,公司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02.79442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自春雪”)持有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天自春雪计划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3年8月1日,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天自春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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