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3.0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本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2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5.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4.5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995.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7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5.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3.2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3,996.1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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