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关于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交易 并终止申购赎回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17:00止,并于2023年7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23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www.bosera.com)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份额终止上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23]679号)。现将相关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注: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8月4日,即在2023年8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资产清算

  1、本基金已自2023年8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