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日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64,28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212,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81,072,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873%。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222,5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222,5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5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0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8,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9%;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8募集资金管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1.19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1333%;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28,5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235%。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8,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9%;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反对1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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