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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公司代码:688670                                公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3年8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 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4.68元/股调整为38.91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65.20万股调整为91.2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18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止2021年7月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163,171,479.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2023年6月30日,招商银行泰州分行523901198910906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8元。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止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43.49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14,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注:上述认购合计金额为循环滚动使用合计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金额从160,000.00万元调整至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独立董事邵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4)。

  4、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9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5、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7,600,000.00 元,转增 35,20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3,200,000 股。2023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 26日。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65.20*(1+0.4)=91.28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5.18元/股-0.5元/股-0.2元/股)/(1+0.4)=38.91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5.096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若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该部分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值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未达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36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该归属期中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84万股后,去重后的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21.546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642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4.68元/股调整为38.91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65.20万股调整为91.28万股。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4.68元/股调整为38.91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65.20万股调整为91.28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实施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展示(可选)+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gdk001@gdkbio.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在“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各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召开方式:图文展示(可选)+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三)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独立董事管建强先生、财务总监黄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樊长勇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 17: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gdk001@gdkbio.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传        真:0523-86200152

  联系邮箱:gdk001@gdk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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